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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《江山重点建设工程亲历记》征稿启事
来源:江山政协  发布时间:2017/6/20  点击数:4111  
        重点工程是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,关系到当地百姓的幸福安康和长远发展。建国以来,江山先后开展江山水泥厂、大办煤矿、峡口水库及东西干渠、黄土丘陵开发、江山化工厂、江贺公路、碗窑水库、白水坑水库、黄衢南高速公路、高铁等重点工程建设。为记录江山重点建设工程参与者和见证人的亲历、亲见、亲闻,弘扬艰苦创业的正能量,为后人留存史料,发挥政协文史资料“存史资政、团结育人”的作用。江山市政协学习文史委拟征编出版《江山重点建设工程亲历记》(暂定名)一书,现面向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文稿。征集事宜如下: 

    一、征集内容 

  主要征集江山水泥厂、大办煤矿、峡口水库及东西干渠、黄土丘陵开发、江山化工厂、江贺公路、碗窑水库、白水坑水库、黄衢南高速公路、高铁等重点建设工程参与者的回忆文章和对其中涌现的感人事迹、感动人物的回忆文章等,折射出艰苦奋斗的正能量。

    二、征集原则 

  1、“三亲”原则。文稿内容应是江山重点建设工程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、亲见、亲闻的史料,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。 

  2、存真求实原则。文稿应做到忠于历史、实事求是,客观记录、反映重点建设工程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,确保真实、准确、可信,不溢美、不贬损。 

  3、文责自负原则。文稿可从多重视角反映重点建设工程的事件和人物,但作者应为所提供的文稿负责。同时文稿应无著作权争议,已发表稿件请注明原文出处。

  三、撰写要求

  1、文稿主要为记述体,以第一人称撰稿,如实记述本人的亲历、亲见、亲闻,重点反映个人印象最深刻、最有故事性的片段。文字应生动朴实,可读性强,字数5000字以内。忌写成工作总结、新闻报道、先进事迹或资料汇编。

2、提供撰稿人20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和个人照片一张。照片规格大小要求不低于3M,按JPG格式原照(不要删改、优化)传送。

3、文稿可以采用亲历者口述、他人整理的方式,此类文稿须注明口述人、整理人姓名及联系方式。

四、稿件处理

1、稿件一经采用,即按人民币100/千字标准给付稿酬。 

2、来稿恕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
3、编者对来稿有修改权,不愿修改者请注明。

4、征稿截止时间:20171230日。 

  五、投稿方式 

所有稿件均须提供书面原稿、电子文档,并通过邮寄、电子邮箱发送或送交浙江省江山市政协学习文史委。

地址:江山市中山路118号政协302办公室。 

邮编:324100 

  联系人:潘海峰

  联系电话:05704691302

  电子邮箱:1678109461@qq.com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江山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    
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414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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