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协第十届江山市委员会关于陈建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
 
 
	(2019年1月31日政协第十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)
 
	政协第十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:
 
	陈建宏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,免去其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职务;
 
	黄羿友同志任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 
	胡汉民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,免去其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主任职务;
 
	周晓赟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;
 
	李佩军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,免去其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;
 
	蒋晓敏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,免去其市政协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;
 
	免去毛一军同志的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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